圆子圆圆

沉默

首先@我老沫一打五!! @程门 New start(催更者死) 

写同人文还是让正主知道比较好

垃圾文笔,越写越烂



    0.我叫程门,成绩一般,吊着年级前十的尾巴,只想混个保送名额。

    很不幸,高二分班,和传说中校长的女儿坐在了一起。名字叫沫沫。

    她的交际范围大的离谱,隔壁班、隔壁楼、隔壁街甚至跨越几个省会都有她的好友。每天聚在她身边苍蝇似的鸣。最离谱的一次是在晚自习的时候,她正在读大学来旅游的朋友翻墙进来看她。

    后来那个大学生录了视频,再然后我们就没有晚自习了。


    1.我讨厌沫沫,她是没心没肺只会添麻烦的烦人精。

    高一高二有运动会。这原与我无关,不过是多了两天可以放空自己而已。

    然而沫沫却趁我补觉的时候,给我报了长跑。这项目没人愿意报名,体委正发愁,一听可以把空补上就迫不及待的填上了我的名字,并不打算找本人确认。

    不过就算不是长跑,她大抵也不愿同我说话。

    听闻消息,我在心里骂了许多难听的话,幻想沫沫的一百种死法。运动会长跑总是备受瞩目,我不懂她为什么要把我这样一个人放在目光的焦点、舞台的中心。早已习惯游离在集体外的我慌了阵脚,当即只想掀了桌子大声质问她是不是有病。

    但我不能。

    沫沫是校长的女儿。

    所以我只是把她堵在角落,深呼吸,平静地看着她。

    沫沫也很平静——她知道我想表达什么,只是阐述:“我知道你每天都会去长跑,5000或1000你都跑过,1500不是问题吧。”

    我愕然;同时也愤怒。

    “你监视我?”仍然是平静的语调。

    沫沫不说话,只是笑。我当她默认了。


    2.最终我没有站上跑道。

    我告诉班主任:“我腿骨折了。”

    我没有自虐倾向。只是找了网上的骨折病例单照片,用家长的号发给老师,请了运动会的假。青春与热血是我的反义词,死气沉沉和孤身一人才是我的风格。

    那两天,我抱着板子,出去画画。

    其实我没有什么艺术天赋,只是喜欢在纸上宣泄自己的感情而已。画纸才不管你在画什么,它只会让人面对自己。我爱看丛林画毒蘑菇,看鲸鱼画尸体,看高楼画末日。

    那天我找到一片湖,很蓝。然后坐在长椅上画鹿。

    出门前一定要看黄历——这是我的画画的结论。

    不知道是什么运气,我又遇到了沫沫。浅灰色的运动裤和白色卫衣十分有活力,同一身黑的我是两个世界的人。

    她先发现了我,轻轻绕过我身后,捂住了我的眼睛。

    她没有说话。我也沉默;我知道她是谁。那样的体温,只有沫沫会拥有。

    莫约沉默了三分钟,沫沫将手搭在我的肩膀上,随后又身体前倾,左手顺着手臂滑落我的手心。她握住了我的手,在我耳边低声说:

    “你的手有点凉。”

    我不语。

    “我帮你暖暖吧。”

    她绕过了长椅;手却始终牵着我的。

    她坐在我边上,发出满足的谓叹。看看我画纸上打型的线条,老朋友似的道:“是鹿啊。”

    线条杂乱的堆在一起,不该有人看的出来画的是个什么东西。

    惊异没有体现出来,只是上色时将C位的鹿的眼睛,换成了沫沫一样的蓝色。

    没什么别的意思,合适而已。

    我告诉自己。


    3.我不喜欢沫沫,她是滚烫的恒温动物。

    有积雪的冬日冻住了血,再厚的羽绒服也无济于事。路上摔了一跤,手套湿透。进班时袭来的暖气除了模糊眼镜遮挡视线,并没有多大功效。

    沫沫那个烦人精发现了我湿漉漉的手套和通红的指尖。她拽着我的手,褪下手套,在我手里硬塞一个电动暖宝宝,手掌紧握着我的。我无所适从,由她握着。沫沫的指尖滚烫,我联想到毛茸茸的兔子或是圆滚滚的金毛。

    难怪我会讨厌沫沫。她是恒温动物;我是有着蛇蝎心肠的蜥蜴,只有鳄鱼愿意与我在阴暗的角落里打交道,伴随着潮湿的青苔、黑黢黢的木耳和艳丽的毒蘑菇。

    蜥蜴也会向往温暖吗?


    4.我也不总是孤独的。凌莫可以证明。

    她是我在同人创作网站上认识的朋友。

    我说过,我爱画画,那是我内心通向外界的唯一道路。我的画风很独特,意外的收到一些人的喜欢。粉丝渐渐多了起来,甚至有机会在首页上看见自己的作品。

    一次我难得心情不错,画了两个骑着白马的公主。

    几天后,一个叫“凌莫”的文手找上门,问能不能给这张图写配文。

    我看了她的作品,文风与我的画确实般配,也就答应了。

    反响意外的很不错,凌莫也一直很懂礼貌、有分寸。于是联动越来越多,为了方便我也加了她的联系方式。但没出过幺蛾子,所以也没用上过。

    直到那年我生日。

    这种东西我从来都不放在心上。母亲从小不管我,继父不把我怎么样我就谢天谢地。没有人为我的出现感到幸福,生日也就仅仅是一个巧合。所以一切照旧。

    当天晚上,我像往常一样点开和凌莫相识的网站,发现凌莫@了我。

    她为我画了一张画,并祝我生日快乐。

    内容是我曾经口嗨过的自设:白发金瞳,狮子耳朵尾巴,以及万年不变的红围巾。她面前摆着一个蛋糕,上面有两个依偎在一起的小人。

    有一说一,她画的实在不怎么样。没有起伏的线条,没有表现力的用色,奇怪的上色方式……

    但是那都没有关系。

    那是我第一个生日礼物。

    这是破冰的开始。

    她开始同我分享她的日常:天气很适合出去玩、路边的阿姨买的西瓜很甜,诸如此类的话题。我不常与她说什么,但她的消息我每一条都会看。难得碰上一些好事,也会叨念两句。像跑步的时候看见蝴蝶,发现一家很舒服的便利店等等。

    她或许无法想象,这微不足道的小事,是我让我有盼头的光。


    5.我闲暇时会接画稿赚些钱,打赏也能增添我的收入。这些钱都被我攒起来;我在准备一件大事。

    读完高中后就买机票离开这里,逃到北京。收入主要依靠接画稿。等老到画不动了,就做个乞丐,流浪街头。等到了冬天,就被城管赶到堆满垃圾的小巷子里。当雪落在身上时,我就死去。

    我将这个梦想告诉了凌莫,她很长时间没有回复。

    她也不能理解吗。

    我抱着手机,睡了过去。

    醒来时,枕头就干了。我想。

    第二天睁开眼睛,习惯性的看一下手机,却发现了凌晨收到的消息。

    凌莫:很浪漫的死法。我可以加入吗?


    6.凌莫想和我见面,在高考之后、我同她分享过的便利店。到时,我们一起出发,她有足够的钱。她还说,现实中我们其实见过面,只是我没认出来她,希望这一次可以给我一个惊喜。

    我同意了。

    没什么好犹豫的。志愿我填了北京的学校,机票已经订好了,也提前找了离学校近的旅馆,和继父商量了这件事,他早就想把我扫地出门和我妈过二人世界了,通知书会寄给我。凌莫还提前为我租了画室。这里的一切都不值得我留恋,登上飞机我就可以逃离。为了追随生命中的光,我可以奋不顾身。

    ……唯一吗?

    是唯一吧。

    考完试,我找了一辆共享单车。

    在马路上看到了步行的沫沫。

    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,总之身体快过脑子的追上去。我把自行车停在她面前,不知该说什么;沫沫停下来看着我,保持沉默。

    最后,我憋出来一句:“你好。”

    沫沫笑了。不是觉得好笑或是嘲笑,但是她看起来很开心。

    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开心,仍然沉默。吹着风,听她笑。

    莫名其妙的有耐心。

    后来沫沫笑够了,点头说:“你也好。”

    不等我回应,她接着说:“很快再见。”

    

    7.我坐在便利店里,手里捧着热美式。

    门铃响了,我抬头,看见了十分钟前刚见过的沫沫。

    她环顾四周找到了我,走到我面前,像刚才那样笑,然后伸出一只手,问:

    “我要去北京开工作室写文章,写不动了就流落街头做个乞丐,当雪落在身上时我就死去。”

    她眯眯眼,我闻到了她身上的檀香味。

    “你和我一起去,好不好?”




我是辣鸡呜呜呜呜呜呜

鹿的蓝眼睛那里我当然知道沫沫自设的眼睛是一蓝一黄,可是我喜欢蓝眼睛(被打)

程程和沫沫要一直在一起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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