沉默
首先@我老沫一打五!! @程门 New start(催更者死)
写同人文还是让正主知道比较好
垃圾文笔,越写越烂
0.我叫程门,成绩一般,吊着年级前十的尾巴,只想混个保送名额。
很不幸,高二分班,和传说中校长的女儿坐在了一起。名字叫沫沫。
她的交际范围大的离谱,隔壁班、隔壁楼、隔壁街甚至跨越几个省会都有她的好友。每天聚在她身边苍蝇似的鸣。最离谱的一次是在晚自习的时候,她正在读大学来旅游的朋友翻墙进来看她。
后来那个大学生录了视频,再然后我们就没有晚自习了。
1.我讨厌沫沫,她是没心没肺只会添麻烦的烦人精。
高一高二有运动会。这原与我无关,不过是多了两天可以放空自己而已。
然而沫沫却趁我补觉的时候,给我报了长跑。这项目没人愿意报名,体委正发愁,一听可以把空补上就迫不及待的填上了我的名字,并不打算找本人确认。
不过就算不是长跑,她大抵也不愿同我说话。
听闻消息,我在心里骂了许多难听的话,幻想沫沫的一百种死法。运动会长跑总是备受瞩目,我不懂她为什么要把我这样一个人放在目光的焦点、舞台的中心。早已习惯游离在集体外的我慌了阵脚,当即只想掀了桌子大声质问她是不是有病。
但我不能。
沫沫是校长的女儿。
所以我只是把她堵在角落,深呼吸,平静地看着她。
沫沫也很平静——她知道我想表达什么,只是阐述:“我知道你每天都会去长跑,5000或1000你都跑过,1500不是问题吧。”
我愕然;同时也愤怒。
“你监视我?”仍然是平静的语调。
沫沫不说话,只是笑。我当她默认了。
2.最终我没有站上跑道。
我告诉班主任:“我腿骨折了。”
我没有自虐倾向。只是找了网上的骨折病例单照片,用家长的号发给老师,请了运动会的假。青春与热血是我的反义词,死气沉沉和孤身一人才是我的风格。
那两天,我抱着板子,出去画画。
其实我没有什么艺术天赋,只是喜欢在纸上宣泄自己的感情而已。画纸才不管你在画什么,它只会让人面对自己。我爱看丛林画毒蘑菇,看鲸鱼画尸体,看高楼画末日。
那天我找到一片湖,很蓝。然后坐在长椅上画鹿。
出门前一定要看黄历——这是我的画画的结论。
不知道是什么运气,我又遇到了沫沫。浅灰色的运动裤和白色卫衣十分有活力,同一身黑的我是两个世界的人。
她先发现了我,轻轻绕过我身后,捂住了我的眼睛。
她没有说话。我也沉默;我知道她是谁。那样的体温,只有沫沫会拥有。
莫约沉默了三分钟,沫沫将手搭在我的肩膀上,随后又身体前倾,左手顺着手臂滑落我的手心。她握住了我的手,在我耳边低声说:
“你的手有点凉。”
我不语。
“我帮你暖暖吧。”
她绕过了长椅;手却始终牵着我的。
她坐在我边上,发出满足的谓叹。看看我画纸上打型的线条,老朋友似的道:“是鹿啊。”
线条杂乱的堆在一起,不该有人看的出来画的是个什么东西。
惊异没有体现出来,只是上色时将C位的鹿的眼睛,换成了沫沫一样的蓝色。
没什么别的意思,合适而已。
我告诉自己。
3.我不喜欢沫沫,她是滚烫的恒温动物。
有积雪的冬日冻住了血,再厚的羽绒服也无济于事。路上摔了一跤,手套湿透。进班时袭来的暖气除了模糊眼镜遮挡视线,并没有多大功效。
沫沫那个烦人精发现了我湿漉漉的手套和通红的指尖。她拽着我的手,褪下手套,在我手里硬塞一个电动暖宝宝,手掌紧握着我的。我无所适从,由她握着。沫沫的指尖滚烫,我联想到毛茸茸的兔子或是圆滚滚的金毛。
难怪我会讨厌沫沫。她是恒温动物;我是有着蛇蝎心肠的蜥蜴,只有鳄鱼愿意与我在阴暗的角落里打交道,伴随着潮湿的青苔、黑黢黢的木耳和艳丽的毒蘑菇。
蜥蜴也会向往温暖吗?
4.我也不总是孤独的。凌莫可以证明。
她是我在同人创作网站上认识的朋友。
我说过,我爱画画,那是我内心通向外界的唯一道路。我的画风很独特,意外的收到一些人的喜欢。粉丝渐渐多了起来,甚至有机会在首页上看见自己的作品。
一次我难得心情不错,画了两个骑着白马的公主。
几天后,一个叫“凌莫”的文手找上门,问能不能给这张图写配文。
我看了她的作品,文风与我的画确实般配,也就答应了。
反响意外的很不错,凌莫也一直很懂礼貌、有分寸。于是联动越来越多,为了方便我也加了她的联系方式。但没出过幺蛾子,所以也没用上过。
直到那年我生日。
这种东西我从来都不放在心上。母亲从小不管我,继父不把我怎么样我就谢天谢地。没有人为我的出现感到幸福,生日也就仅仅是一个巧合。所以一切照旧。
当天晚上,我像往常一样点开和凌莫相识的网站,发现凌莫@了我。
她为我画了一张画,并祝我生日快乐。
内容是我曾经口嗨过的自设:白发金瞳,狮子耳朵尾巴,以及万年不变的红围巾。她面前摆着一个蛋糕,上面有两个依偎在一起的小人。
有一说一,她画的实在不怎么样。没有起伏的线条,没有表现力的用色,奇怪的上色方式……
但是那都没有关系。
那是我第一个生日礼物。
这是破冰的开始。
她开始同我分享她的日常:天气很适合出去玩、路边的阿姨买的西瓜很甜,诸如此类的话题。我不常与她说什么,但她的消息我每一条都会看。难得碰上一些好事,也会叨念两句。像跑步的时候看见蝴蝶,发现一家很舒服的便利店等等。
她或许无法想象,这微不足道的小事,是我让我有盼头的光。
5.我闲暇时会接画稿赚些钱,打赏也能增添我的收入。这些钱都被我攒起来;我在准备一件大事。
读完高中后就买机票离开这里,逃到北京。收入主要依靠接画稿。等老到画不动了,就做个乞丐,流浪街头。等到了冬天,就被城管赶到堆满垃圾的小巷子里。当雪落在身上时,我就死去。
我将这个梦想告诉了凌莫,她很长时间没有回复。
她也不能理解吗。
我抱着手机,睡了过去。
醒来时,枕头就干了。我想。
第二天睁开眼睛,习惯性的看一下手机,却发现了凌晨收到的消息。
凌莫:很浪漫的死法。我可以加入吗?
6.凌莫想和我见面,在高考之后、我同她分享过的便利店。到时,我们一起出发,她有足够的钱。她还说,现实中我们其实见过面,只是我没认出来她,希望这一次可以给我一个惊喜。
我同意了。
没什么好犹豫的。志愿我填了北京的学校,机票已经订好了,也提前找了离学校近的旅馆,和继父商量了这件事,他早就想把我扫地出门和我妈过二人世界了,通知书会寄给我。凌莫还提前为我租了画室。这里的一切都不值得我留恋,登上飞机我就可以逃离。为了追随生命中的光,我可以奋不顾身。
……唯一吗?
是唯一吧。
考完试,我找了一辆共享单车。
在马路上看到了步行的沫沫。
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,总之身体快过脑子的追上去。我把自行车停在她面前,不知该说什么;沫沫停下来看着我,保持沉默。
最后,我憋出来一句:“你好。”
沫沫笑了。不是觉得好笑或是嘲笑,但是她看起来很开心。
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开心,仍然沉默。吹着风,听她笑。
莫名其妙的有耐心。
后来沫沫笑够了,点头说:“你也好。”
不等我回应,她接着说:“很快再见。”
7.我坐在便利店里,手里捧着热美式。
门铃响了,我抬头,看见了十分钟前刚见过的沫沫。
她环顾四周找到了我,走到我面前,像刚才那样笑,然后伸出一只手,问:
“我要去北京开工作室写文章,写不动了就流落街头做个乞丐,当雪落在身上时我就死去。”
她眯眯眼,我闻到了她身上的檀香味。
“你和我一起去,好不好?”
我是辣鸡呜呜呜呜呜呜
鹿的蓝眼睛那里我当然知道沫沫自设的眼睛是一蓝一黄,可是我喜欢蓝眼睛(被打)
程程和沫沫要一直在一起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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